很多第一次接触百盛车辆挂靠管理系统的人在操作或者使用软件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对管理系统中的一些专业名词、术语很陌生,表示看不懂。特别是多刚接触这个行业的业务人员、销售人员甚至以及技术人员。比如常见到的,营运证,资格证,驾驶证。
为了让大家在运输公司从业过程中更好滴使用挂靠管理系统,也为了让更多人员对运输业务中所涉及的“四证”有所了解,本人就针对百盛车辆管理系统中对车辆管理所涉及到的“四证”给大家进行简单的讲解一下。
我们在百盛车辆挂靠管理系统中的车辆挂靠登记中看到,在登记车辆信息过程中会有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资格的证件号码、办证日期以及年审到期日期。那么这两个证件是干什么用的呢?为什么要在管理系统中登记呢?
一、驾驶证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人通过学习,训练,考核完成以后,才有公安部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颁发合格的驾驶证书。
驾驶证记分是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一个周期被记12分,就失去驾驶资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记分起到强行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
领证过程
1)申领地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2)证件资料: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具体证明材料可询问当地车管所或驾校;
3)驾驶年龄: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年龄限制,比如: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身体条件:对身高,视力,听力,上肢和下肢等均有相关要求;如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等特殊车辆的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视力5.0以上;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二、资格证
资格证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简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通过交通部门道路运输有关知识、技能考试合格后核发的一种证件。也是一种通过职业驾驶等活动而获取报酬的一种资质。
根据规定,持证人员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企业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申请方式
一、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3)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二、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3)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4)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三、申请其他从业资格证的,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还需提供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学历证明或者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上面提到的是驾驶证与资格证的作用,这个很多司机都熟悉,并指导其作用。那么对于营运证和行驶证,估计很多小车司机就不太清楚了。在百盛车辆挂靠管理系统中,运营证和行驶证是业务管理的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业务人员对这两个证的业务处理不到位,可能就会影响车主甚至运输公司的运输业务。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两个证的作用。
三、营运证
营运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
办理流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相关处罚
非法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行驶证
四、行驶证
行驶证即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办理所需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相关处罚
1)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96条,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
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罚款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